首頁 古代中國文明 (上卷)

第二節 民所疾苦與佛道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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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錮事件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宦官的勢力,但對於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廣大人民群眾而言卻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黨錮事件實際上不過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力鬥爭。宦官固然是腐朽勢力的代表,與之進行鬥爭的清流士大夫盡管相比而言較為開明和正直,但大多也是地主出身,許多還是大的門閥士族。即便是為數眾多的太學生,也多是地主家庭出身,在剝削普通人民群眾這一點上他們是一致的。當然,在開明君主統治時期,壓在農民身上的賦稅徭役往往會得到一定的減輕,比如西漢文景時期。一旦朝廷黑暗,皇帝昏庸無能,這些負擔往往會加重,人民也會更加困苦,東漢後期正是這樣一個時期。

無論外戚還是宦官掌權,他們都會為自己和親屬謀取私利,而盤剝百姓卻是唯一的途徑。尤其是宦官當權時期,他們雖然生活在禁宮之中,但親屬卻往往遍及各地為官。在史書中,這些宦官的親屬幾乎無一例外地貪贓枉法、瘋狂斂財,甚至於公開擄掠人口、攔路搶劫,百姓被迫流離失所,無法生活。

皇室的開支也十分奢靡。東漢後期,國家財政緊張,加上不斷地對周邊少數民族發動戰爭,國庫空虛。即便是在這種情況下,皇室仍然要維持鋪張奢華的生活。陳蕃在給桓帝的上書中說,宮中彩女數千,僅每日耗費的衣物、粉黛就無法計算。以至於到漢桓帝、漢靈帝時期,不得不依靠公開賣官鬻爵來獲取錢財。靈帝甚至公布官吏價格,2000石俸祿的官職明碼標價2000萬錢。這2000萬要收現錢,也可以先欠著,待做了官之後再加倍償還。這實際上是將花費變相地加在老百姓的身上,在鼓勵官吏變本加厲地壓榨百姓,撈取錢財。百姓身上的負擔就是這樣層層加碼,變得越來越沉重的。

就在這樣的困頓之中,東漢後期的自然災害也接連不斷。公元151年(漢桓帝元嘉元年),京師大旱,任城(今山東省微山縣)等地顆粒無收,人吃人的現象開始發生。此後在公元155年(漢桓帝永壽元年)、公元170年(漢靈帝建寧三年)均有人吃人的現象見諸史書。公元153年(漢桓帝永興元年),全國有32個地方郡、國發生蝗災,黃河也發生了洪災,導致數十萬戶百姓流離失所。公元166年(漢桓帝延熹九年),司隸(今河南省洛陽市)、豫州(包括今河南省東部、南部和安徽省北部等地)兩地餓死的百姓達十分之四五,不少甚至整戶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