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羅馬文明

第六節 古羅馬的曆法和年代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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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羅馬曆法

時間單位(年月日)是人們根據地球自轉、月球圍繞地球轉動以及地球繞太陽轉動等自然現象所形成的周期而形成的概念。在地球上,日複一日,月複一月,年複一年,時間周期反複重現,一次一次沒有特征。但是如果把時間同地球上萬物的生長和發展,尤其是同人類的活動聯係起來看,時間就有了色彩:日日、月月、年年都有了差別。有些日月和年代發生了大事,於是這些年月就成為值得記憶的年月。曆史學上的年代學就是要研究古代各民族如何記錄和保存這些值得記憶的曆史大事的年代,研究並確立曆史上所發生的重要事件以及事件與事件、事件與當下之間的關係。

為了弄清楚過去事件的日期,有必要了解古代各族人如何計算和稱謂一年裏的日期,也就是如何計算和使用曆法。年代學是研究古代曆史的一把鑰匙,曆法知識又是弄清年代所不可缺少的。因為太陽、地球和月球的運轉關係在古代不是人們輕易能理解和計算的。古代人的曆法和紀年法曾經是多種多樣的,經過一定時期的演變,紀年法才逐漸統一,曆法也逐漸與自然規律相一致。

恩格斯在論古代自然科學的發生時說:“首先是天文學——遊牧民族和農業民族為了定季節,就已經絕對需要它。”[233]對天文和曆法的研究,在古代各民族中因為要適應生產上的需要,開始得很早。且不說考古學上發現的遠古人為觀測太陽而修築的令人難以想象的巨石圓環和金字塔台等,就文字記載來說,公元前8世紀的希臘詩人希西阿德的《田功農時》中就多處反映了希臘農民如何通過觀測天體運行計算農業季節的情況。例如,他說:“七仙女星上升時開始收獲,沉落時開始耕作,隱沒四十晝夜後再出現時,即一周年期滿。”又說天狼星升至頭頂時,晝短夜長,樹葉凋落。這時砍伐下來的林木不易受蟲蛀。[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