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2年,康茂德元首被殺。這不僅意味著安敦尼王朝的結束,也宣告了長達200多年的“羅馬和平”時代的終結。隨著奴隸製經濟的衰落以及邊境危機的頻仍,羅馬帝國逐漸步入了危機四伏的公元3世紀。以公元235年為界,公元193—284年的帝國曆史可明顯地分為兩個階段,即塞維魯王朝和3世紀危機。
一、塞維魯王朝
處於元首製最後發展階段的塞維魯王朝,先後經曆了5位元首的統治。他們分別是塞維魯(公元193—211年在位)、卡拉卡拉(公元211—217年在位)、馬克裏努斯(公元217—218年在位)、埃拉加巴路斯(公元218—222年在位)和亞曆山大·塞維魯(公元222—235年在位)。塞維魯王朝所做的最大的兩件事是:元首集權和軍事專製。
(一)元首集權
元首製實質上是披著共和外衣的個人統治。元首製發展的過程,就是共和傳統與民主因素逐漸衰退,元首個人權力不斷增長的過程。這一過程至塞維魯王朝時期臻於極致。
第一,元首集中了行政權。在塞維魯王朝,帝國的行政管理趨向統一,元首控製了羅馬、意大利和行省的行政運作。在羅馬、意大利,雖然共和時期的行政官員,如執政官、行政長官、營造官和財務官等還在,但他們業已喪失了實際的職權,成了徒具空名的擺設。至於行政官員的選舉,則更是形式而已,民眾根本沒有選擇官員的權力。對此,法學家莫迪斯蒂努斯(Modestinus)在闡釋朱理亞法(Lex Julia)時已說得非常明白,即行政官員的任命權來自元首而不是人民。[60]元首通過以城市長官、近衛軍長官為代表的官僚係統,掌握了羅馬和意大利的行政大權。這具體表現在:城市長官接管了市政官員的職權,發展為整個羅馬城管理係統的首腦。與此同時,近衛軍長官也從單一的羅馬衛戍司令,發展為羅馬和意大利的行政首腦。幾乎在所有行政部門,近衛軍長官都能代表元首行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