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標準規範建設是文化遺產保護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旨在規範文化遺產保護行為,促進先進科技成果的應用和轉化,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質量控製,提高文化遺產利用和管理的效率。通過開展文化遺產保護標準化工作,盡快建立科學合理、先進實用、適應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的標準體係,有利於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
(一)文物保護的係列規範與標準
文物在保存過程中,經受著人為和自然兩種因素的破壞。如古建築、石窟寺、古墓葬被戰火焚毀、被拆除或維修不當失去原貌;鐵器、書畫、竹木漆器、陶瓷等因保護、搬運不當被損壞;文物被風、雨、雷、電、火、地震、光線、蟲害、黴菌等自然因素破壞。文物保護技術是一門綜合性的專業知識,包括文物製作、保護及與防治有關的科學技術、材料性能、操作工藝和各種勘察、檢測等。
文物保護應遵照“預防為主,維修為輔”的方針。不可移動文物的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等主要依靠工程技術來解決,而防蟲害、鳥害等則主要采用工程技術與化學處理相結合的方法。大氣中的粉塵、二氧化硫和含硫化合物等對文物的汙染的解決辦法主要是解除汙染源。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應首先注意博物館庫房和陳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黴等防護措施,然後再對不同質地的各類文物分別進行防護,如鋼鐵器的防鏽,磚石質地文物的防風化,絲綢紙張的防黴、防蠹、防老化等。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為數不少的文物保護技術標準規範,它們是長期實踐的經驗結晶,是文物保護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技術規範。
已經成為國家標準的文物保護技術標準規範主要有:《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範》《文物保護單位標誌》《文物保護單位開放服務規範》《文物運輸包裝規範》《博物館照明設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