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共文化服務概論

第一節 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基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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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決定供給。“公共文化需求”是“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邏輯起點,兩者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研究“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必須研究“公共文化需求”。當然,“公共文化需求”是“公共需求”的一部分,要理解什麽是“公共文化需求”,首先需要對“公共需求”概念進行分析。

一、公共需求

人類的生存發展,有各種各樣的“需求”需要滿足。如衣食住行的需求,安全的需求,愛與信任的需求……。種種“需求”可謂五花八門,難以枚舉。按照不同的視角,大體上,“需求”可分為人的“自然需求”和“社會需求”;也可分為“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還可分為“市場需求”“社會需求”“個人需求”“公共需求”等。當然,也還可以有別的分類。事實上,人類的“需求”很多,其分類也很複雜。

簡單地講,“社會需求”“市場需求”“公共需求”等均由“個人需求”(私人需求)組成。“個人需求”也常被稱為“私人需求”,或簡稱為“需求”。對“需求”內涵研究比較全麵,獲得學術界廣泛認可的理論,是著名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求層次論”(hierarchy of needs)經濟學的“需求理論”(demand theory)以及一些相關應用,如係統工程學、營銷學的“需求分析”(requirements analysis)等。其中,“需求層次論”對我們理解“文化需求”比較有幫助。按照“需求層次論”,“需求”可以被劃分為下述五個層次:

圖2-1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

延伸閱讀2-1

需求層次論(hierarchy of needs)

馬斯洛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hierarchy of needs)指出,人類的需求可以分為以下從低到高的層次:

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也稱級別最低、最具優勢的需求,如:食物、水、空氣、性欲、健康。未滿足生理需求的特征:什麽都不想,隻想讓自己活下去,思考能力、道德觀明顯變得脆弱。例如:當一個人極需要食物時,會不擇手段地搶奪食物。人民在戰亂時,是不會排隊領麵包的。以生理需求來激勵下屬時,假設人為了報酬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