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共文化服務概論

第二章 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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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的權益主體是全體公民,“公民文化權益”是公共文化服務的核心理念,公民的文化權益直接表現為其文化需求。按照經濟學的一般原理,需求決定供給,公共文化服務同樣如此,公共文化產品與服務的供給,必須滿足文化需求才能實現文化權益,因此“公共文化需求”是“公民文化權益”的邏輯起點。如何理解“公共文化需求”在公共文化服務體係中的基礎作用,如何把握“公民文化權益”的豐富內涵及其在公共文化服務體係中的核心地位,直接關係到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的指導思想、發展思路、基本任務、政策製定、實現途徑等一係列重大問題。本書首先以此章,就公民文化權益問題進行理論分析,並結合我國實際,對如何滿足公共文化需求,保障公民文化權益,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加以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