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意識淡薄,管理職責不明
高校購置國有資產的經費基本以財政撥款為主,受多年來計劃經濟的影響,重視購置、忽視管理的思想普遍存在。而管理者和使用者通常將高校國有資產看作消費性的資產,在使用中不計算折舊也不注重資產效益,缺乏保值增值意識,主觀上不重視資產管理工作。而目前絕大部分高校按照資產類別分部門管理,但許多資產的類別難以做出明確的界定,並且存在多部門共同使用的情況,比如有的資產可同時作為教學類資產和科研類資產。這種管理主體的不明確容易導致部門間交叉管理並產生混亂,也可能產生職責上銜接不緊密,部門間相互推諉,出現真空地帶,最終難以實現資產的合理共用和優化配置。
(二)管理製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
目前,高校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對國有資產實行管理。但由於資產管理缺乏有效的約束機製,實際管理的職能部門之間沒有隸屬關係,“管人”的部門不“管物”,“管物”的部門難“管人”,導致資產管理鬆散化、分散化。許多高校雖然出台了資產管理方麵的規章製度,但有些管理製度因為種種原因未能有效落實,重複購置、隨意處置資產,資產入賬、報廢、報損、外調、變價處理等審批手續不健全等現象依然存在,執行力度亟待提高。
(三)管理方式滯後,資源缺乏整合
雖然大部分高校已經完成了從手工記賬到運用計算機軟件對國有資產進行統計管理的過渡,但大多仍沿襲之前的管理方式,僅停留在使用計算機記賬的層麵,缺乏對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再加上信息資料更新不及時,針對不同業務開發的管理平台間相對獨立等因素,信息往往不能反映資產的真實存量分布和實時動態變化,無法實現各部門之間的對賬和監控,產生無法被有效利用的“信息孤島”。這種滯後的管理模式使得各管理主體間缺乏聯動性,給管理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不利於管理者掌握各類資產的變動情況,也不利於資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