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高校文物類資產管理的質量不高,方法落後,基礎工作薄弱,規章製度不健全,崗位責任不明確,會計監督和核算不力,造成國有資產有形與無形流失嚴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高校文物類資產“底數”不清,賬目混亂
高校作為一個傳承文化的場所,在漫長的辦學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定量的高校文物資產。由於建校曆史長,藏品來源渠道龐雜,人員變化頻繁等客觀原因,高校文物類資產“底數”不清。在文物及陳列品固定資產的認定上相關的製度和文件不全,校內固定資產認定的流程之間銜接並不緊密,容易在會計賬麵上沒有得到及時的確認,甚至是重複入賬。長期以來,藏品管理不規範,人治管理,各管一攤,由於缺乏必要的、細致的交接手續,人員發生變動時,其他人就不清楚庫存情況。
(二)對文物類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存在局限性
高校進行文物類資產清查盤點存在不好操作的問題。《文物事業單位財務製度》規定:“財務部門應當定期與保管部門進行文物資產清查盤點,重點要核對文物藏品資產賬麵數、文物藏品登記賬數和實物,確保文物藏品的數量、名稱和實物一一對應。”該款規定難以執行。對文物類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盤點人要具備一定的文物專業素質,要非常清楚藏品情況。但高校資產管理人員不是文物專業技術人員,其掌握信息不足,如此一來,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的監督管理製度就會打折扣,而要求其定期進行文物類資產清查盤點基本上也做不到。
(三)高校文物類資產保管不專業,內控製度不完善
很多高校對藏品的保管措施不科學,沒有根據藏品的種類、級別、質地等,采取不同的保護和管理措施,而是對所有的藏品都使用一種方式,這不利於藏品的保護和管理。金屬腐蝕,石雕風化,木材幹裂,紙張老化等,也是造成資產流失的客觀內容之一。高校普遍缺乏文物的內部控製製度。內部控製製度是一種防範製度,可以使相關部門相互牽製,如果不建立和執行內部控製製度,可能會出現拿錢拿物甚至貪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