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文化資產的定義
文物文化資產指高等學校用於紀念和展出等目的的曆史文物、藝術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曆史價值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
(二)文物文化資產的分類
根據新的高等學校會計製度,文物文化資產按照屬性分為以下幾類。
1.文物資產
文物資產指高等學校用於紀念和展出等目的,具有一定價值和曆史意義的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古董和曆史文物等。
2.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指高等學校用於紀念和展出等目的,得到具有一定價值和文化內涵的並作長期或者永久保存的藝術品和文化用品等。
(三)文物文化資產與一般固定資產的差別
1.資產的屬性不同
文物類資產的文化屬性是第一位的。高校主要利用文物類資產發掘其文化屬性的價值,為社會為師生服務。其他固定資產的經濟屬性是第一位的。其他固定資產是一種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主要體現了經濟屬性。
2.資產的價值表現不同
文物類資產的價值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觀的;同時文物類資產的價值也會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人們對文物價值的認識隨著人們科學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而不斷變化。文物類資產的經濟價值主要取決於其曆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的大小,並通過交換實現其經濟價值,經濟價值也會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其他固定資產的價值突出的是其使用價值,一般在使用過程中會不斷減值。
目前,資產評估辦法很難適用於文物,文物無法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除社會流通文物外,大量文物被國有博物館、圖書館和其他文物收藏單位收藏。文物無價無市,價格不可估量。同類文物同時期的拍賣價格或出國保價金額,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複雜多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