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資產管理製度
高校應建立適應現代化管理要求的資產管理製度,強化相關部門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製,提高內部控製水平。高校應按國家及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布的有關製度,研究製定出適合本校情況的固定資產管理製度和實施細則,並加強與校內其他職能部門管理製度之間的銜接與協調,使每項製度具有可操作性。為保證各項製度得到切實執行,高校還應結合實際情況建立起便於實行和考核的資產管理責任製和獎懲機製。每年的考評結果應納入單位年度考核指標並作為部門負責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之一。對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造成固定資產嚴重損失的,在全校單位年度綜合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獎懲機製應明確規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具體職責及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應當承擔的行政及經濟責任,重點落實崗位責任,解決因職責不清造成無人管理、無人追責的情況。
(二)加強管理隊伍建設
高校應將資產管理隊伍建設納入學校的人才建設規劃中去,以提高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為重點,以財經紀律、資產管理製度等為抓手,開展資產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提升資產管理隊伍素質。同時增加人力資源投入,配備懂預算管理、財務管理並掌握信息化管理技術的複合型人才。采取培訓、考核相結合的管理措施,搭建資產管理隊伍建設和發展平台,充分調動資產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建立一支思想素質高、結構合理、有責任心、業務能力強的資產管理隊伍。
(三)加強資產配置管理
資產配置定額化、標準化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起點。高校應加強資產配置管理:一是依據辦學條件與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指標的要求配置實驗、實訓、科研儀器設備;二是嚴格執行《中央國家機關通用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山東省省直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2014版)》中關於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的配置標準。明確各單位占有的固定資產數量與配置標準間的關係,為新增固定資產的部門做好預算提供依據,實現資產合理配置的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