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以來,高校自身也越來越重視國有資產尤其是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內部製度的建設,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製,走出了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製度化堅實的一步。
我校和全國高校一樣,在2007年學校機構調整之後開始了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實踐探索。
(一)政府采購管理與資產管理相結合的探索
2007年10月,我校組建國有資產管理處,下設采購供應科、資產管理科、公房與土地管理科和經營監管科,同時承擔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政府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在這種組織架構下,國有資產管理處集中承擔了學校的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處室組建之後,在延續學校設備購置審批製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資產“先審批,再采購,後報賬”的管理程序,即沒有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的批複不能實施采購和財務報賬工作,強化了資產配置管理的重要性。同時,在政府采購的實施過程中,發現采購計劃論證管理的精細化程度直接影響采購的效率,所以在2008年開始嚐試學校教學設備“年度購置計劃預算論證審批”製度。
2009年根據學校政府采購工作的特點,設計了政府采購項目審批、采購執行和評價反饋三階段相互銜接,紀檢、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全程監控的“高校政府采購管理信息化係統”。在該係統中,從政府采購計劃項目論證審批的角度,對固定資產配置計劃審批流程做出了探索,具體管理流程見圖1。從流程圖中可以看出,學校固定資產配置的經費分為自籌經費、學校經費和上級專項經費三大類,然後依據學校的財務管理製度,設計了審批的權限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