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一生創作了32首鋼琴奏鳴曲,這套作品被後世稱為鋼琴音樂的《聖經·新約》,與巴赫的《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一同成為鋼琴音樂中“不得不”的作品之一。
所謂“不得不”,一方麵是針對鋼琴學習者而言,任何一個演奏者想要成為鋼琴家,必須詳盡地學習、研究這兩套作品中的每一首作品,在前人的創作中發現和掌握鋼琴音樂的特點;另一方麵,作為古典音樂愛好者,這兩套作品的經典性已經眾所周知。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如果沒有這兩套作品的支撐,聆聽再多作品,都未必能對鋼琴音樂建立一個正確而完整的認識。無論是在這音樂的審美上還是在音樂的發展脈絡上,這兩部作品都起到了重要的承上啟下的作用。
貝多芬的32首鋼琴奏鳴曲創作於不同年代,橫跨貝多芬的整個藝術生命曆程。西方音樂史學家習慣將貝多芬的創作分成三段,貝多芬則用奏鳴曲給每一個時期標明了注腳。
被列為貝多芬最廣為人知的鋼琴作品的,莫過於六首被賦予標題的奏鳴曲了。這六首作品是貝多芬鋼琴奏鳴曲作品的代表,也是鋼琴舞台上長演不衰的作品,幾乎每一個鋼琴家都有關於這些作品的錄音,就連樂譜出版的時候也將這六首作品收成一集,他們詮釋了不同時代貝多芬生活與思想的狀態。要想讀懂貝多芬,必從鋼琴奏鳴曲開始,要讀懂鋼琴奏鳴曲,則不妨從這六首廣為人知的作品入手。
創作年代最早的奏鳴曲作品27之2誕生於1801年。這是一部能夠讓人聯想起美麗畫麵的奏鳴曲,每當提起這部作品,很多傳說的故事就浮現眼前。“琉森湖麵**漾的小舟”引起人們無盡幻想,奏鳴曲第一樂章中如波光**漾的音型讓聆聽者心馳神往,仿佛置身於小舟中,正在隨著淺白的月光搖擺。也許正是因為這些,後人將這奏鳴曲命名為《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