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智講“從心率性,豈非天理”,這是以“人心即天”為理論根據的,它直達價值之源。但是,畢竟還有外在的“禮”在。如此一來,就必然麵臨如何對待客觀“文禮”的問題。宋明理學家致力於立體顯道,與佛老相頡頏,而不甚留心於外在禮數。對於方以智來說,這個問題似乎顯得更為複雜,因為他明顯地將人分為“上根者”和“下根者”,或曰“聖人”與“眾人”。對上者而言,他們“見禮就是自己”;至於“不知無悶之潛體”的下根者,則必須依禮而動、“以禮作刀”。方以智並非簡單地從下根者的需要來肯定客觀“禮”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他一方麵認為“治不以禮,猶無耜而耕”,另一方麵又賦予“禮”的仁義本質,不至於使“禮”流為單純的外在規則。
(一)“文禮俱是從中發出”與“名教寓神於跡”
方以智言心、言性與王陽明及其後學的最大不同,就在於他幾乎不言及《孟子》的“四端之心”,而是依據《中庸》(包括所引《詩》所言)的“於穆不已”、“無聲無臭”及“中”,《論語》的“仁”,以及《周易》“易無思”、“無為”、“感”、“通”、“神”、“幾”,等等。然其“仁藏己內”亦合孟子“仁義內在”之理路。陽明學則稍有不同,其學主要是本於孟子,牟宗三認為這是其後學所以為“狂態”的原因所在,他說:“陽明承象山之言本心而前進,雖其氣象之直方大不及象山,然義理之精細處則有過之。惟其契接‘於穆不已’之體處仍嫌弱而不深透。此即其仍未充盡而至於圓整而飽滿也。此其所以為顯教,而亦其後學之所以有狂態也。”[30]牟宗三的意思是說,如果隻任良知之伸展,難免會出現因主觀性太強而缺少對天道敬畏的現象。盡管良知與天道一體,但天道乃統宇宙而言,畢竟還有客觀義在。《易·乾·文言》曰:“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係辭上》曰:“樂天知命,故不憂。順天之化,故曰樂也。”經過孟子“盡心知性知天”的修養工夫,此“奉天”、“順天”自然可以說成“天命之性,率性之謂道”(《中庸》)。因為方以智不獨以孟子“良知”為宗,所以他在表述“於穆不已”之體之生發義時,總是喻之以“核中之仁”。“核中之仁”是指點語,此“仁”可理會為天道、理、太極,心與性等,總之,它就是“一”或體。此心此道,是行為價值的根源處。規範行為的既定之“禮”,實為仁義的外在化或客觀化,方以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