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其情”不是把捉一個性,去管束情,而是由修養工夫所至的任性流行與主宰,即情見性,所以,聖人不能無情,方以智說:“食者,聖人所不免。”[53]又曰:“千萬人之情,一人是也。”[54]睡食色財名之五情,聖人與眾人同。然聖人所以為聖人者,在於聖人透體立極、保任“覿體靈明”與充塞,能夠以仁心之化育契接天道創生之實義。他說:
聖人知人之性皆善,可以循之不息而至於聖也,故製禮以節之,作樂以和之。安於仁,樂之本也;動而中,禮之本也。故在車則聞和鑾,在行則聞佩玉,無故不去琴瑟,視聽言動,循禮法而動,所以教人忘嗜欲而歸性命之道也。[55]
一方麵,“情”有顯“性”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麵亦有蔽“性”的消極作用,故工夫不可稍有鬆懈。“循之不息”的工夫如孔子曰:“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論語·裏仁》)聖人“在車則聞和鑾,在行則聞佩玉”,其所見所聞,無非天道流行與性體充塞,即是“循之不息”之境。至於“視聽言動,循禮法而動”,則不必如此說聖人,聖人自是“循性而動”、“率性而行”。按方以智晚年的觀點,“上者,見禮即自己”[56],故“循禮法而動”當限於“昧於情用”之眾人。聖人循性,是自律;眾人蔽於情,為他律。
理學家普遍認為,“情”與“嗜欲”是不同的,方以智“以情之中節處表性天之理”,王陽明亦認為“情未必為惡”,隻是情“不中節則為惡”。但是,理學家無不反對鑿性縱情,以溺於聲色貨利者為“嗜欲”。至於情如何是“中節”?如何才是“不中節”?理學家們並不著力於此。他們多以無思、不立意、無累等來表達即情即性之聖境,如上文所引王陽明所言“七情有著,俱謂之欲,俱為良知之蔽”一語,意即七情著於一物,便是欲。同樣,方以智根據“性則虛而遍滿矣”之“遍滿”,突顯聖人之情“不落”一物,不“累於物”。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