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方以智心性論研究

一、“心即是天”與“人能弘道者心”——論“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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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言道德本心,既本《周易》、《中庸》之“天道”、“天命”,又契接於《論語》的“仁”和《孟子》的“四端之心”。就其承繼理學家而言,其“公心”內涵大致同於橫渠的“天心”、程明道的“仁心”和王陽明的“良知”。方以智稱本心為“公心”,其一,因其“遍滿”而言。“公”字極言心之普遍性,有如陸九淵所言:“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載聖賢之心,下而千百載複有一聖賢,其心亦如此。”[5]程明道言“體物不遺”、胡五峰言“心無不在”[6]皆為此意。其二,相對“私心”而言。如方以智說:“私己者,以不知有公心耳。聖人知私心橫行之弊,而表其空空之公心以天之,故不專標性命而以時學鐸人。”[7]因無私而名本心為“公心”者,程明道亦有,如他說:“聖人致公心,盡天地萬物之理,各當其分。佛氏總為一己之私,是安得同乎?聖人循理,故平直而易行。異端造作,大小大費力,非自然也,故失之遠。”[8]但是,以“公心”名先天之心,似乎少了神聖感和宗教意味,就此而論,卻不及橫渠“天心”和胡五峰的“天莫大於心”[9]說得好。以“不生滅心”名先天之心,則偏言心的永恒性,即方以智所言“自古及今,無時不存,無處不有”之意。王陽明說:“放四海而皆準,亙古今而不窮。”[10]方以智的“不生滅心”即是這種“亙古今”之心。

方以智沒有對“公心”(“本心”)與“公性”作嚴格的區分,從內涵上來說,二者皆源於天道,與天道同一。凡“公心”所發,皆有“公性”,皆有普遍性,放之四海皆準。心、性同具天道的生生之德,皆為道德創造之體。相對於公性,道德本心有明顯的主體性,即他所謂的“言性者,以周乎水火草木也;必言心者,貴人也”。從道德實踐方麵說,本心具有“知性”、“見性”的自覺性,沒有本心之覺,公性亦隻是“潛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