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文學理論是譯學理論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可以分為翻譯文學原理研究和一般翻譯文學理論研究兩個方麵。在我國,近年來不少學者在外國學術界的啟發下,提出了建立“翻譯學”的構想,發表了很多文章,出版了若幹專著,在翻譯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爭鳴。因此,要談“翻譯文學”的理論建構和翻譯文學理論的研究,必須首先了解一下“翻譯學”。
在我國,以“翻譯學”為名稱的著作,最早出現在1927年,那就是蔣翼振編寫的《翻譯學通論》,由編者自費出版,上海義利印刷公司印刷。該書是一部翻譯課程的教材,隻有導言和第12章為編者所執筆,其餘是近代名家的論翻譯問題的文章的匯編。1951年,董秋斯先生在《論翻譯理論的建設》一文中,就提出建立“翻譯學”,但當時由於時代的原因,應者寥寥。1971年,張振玉的《譯學概論》在我國台灣地區出版,但在大陸地區幾乎沒有什麽影響。1986年,桂乾元先生在《中國翻譯》雜誌第3期上發表《為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翻譯學而努力》一文,提出中國特色的翻譯學應該是:一、基礎翻譯學要結合中國實際和漢語特點,加工和整理基礎翻譯理論;二、應用翻譯學要學習、研究和借鑒國外的東西,使之既能反映又能指導中國的翻譯實踐;三、理論翻譯學要認真總結翻譯理論研究史,探討翻譯學和其他學科的關係;四、還應建立發展翻譯學,研究如何根據中國國情,推動譯論研究和翻譯評論的展開,促進翻譯人才的培養。1987年,在青島召開的全國第一次翻譯理論研討會上,與會者討論了翻譯學的研究和學科建設問題。1988年3月,黃龍教授撰寫的英文版《翻譯學》由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這也是大陸翻譯界第一部有關翻譯學原理性質的著作。同年3月,黃龍又出版了中文版的《翻譯藝術教程》,內容與《翻譯學》基本相同。黃龍的著作涉及了翻譯的定義、屬性、職能、準則、可譯性、等值、神韻、文體及翻譯的各類技法、翻譯教育問題等,初步嚐試形成了翻譯學基本理論內容框架。與此同時,譚載喜先生發表了《必須建立翻譯學》[1]和《試論翻譯學》[2]等文章,對翻譯學的性質和建立翻譯學的意義做了闡述,提出要對“翻譯”和“翻譯學”兩個概念加以區分,認為“翻譯”不是科學,而“翻譯學”則是科學;翻譯學是一門介於語言學、文藝學、社會學、心理學、信息論、計算機科學等學科之間的綜合性、交叉性學科,在內容上可分為普通翻譯學、特殊翻譯學、應用翻譯學三部分。後來譚載喜把自己關於翻譯學的思考,集中寫進了《翻譯學》[3]一書中。在翻譯學的學科理論建構中著述較豐的是劉宓慶先生。他在《論中國翻譯理論的基本模式》[4]和《再論中國翻譯理論基本模式》[5]等文章中,提出中國翻譯理論應該以漢語作為基本的“經驗材料”,中國的翻譯理論應重“描寫”、重對策研究、重對比研究、重傳統研究等。他在《文體與翻譯》[6]、《現代翻譯理論》[7]、《當代翻譯理論》[8]、《文化翻譯學》[9]等書中,對自己的翻譯理論主張進行了係統詳細的闡述,在嚐試翻譯理論體係化、學科化方麵、在吸收和借鑒相關學科的理論方麵都有所貢獻,但他的書似乎缺少些個性化的感覺體悟和理論熱情,顯得較為平板枯澀,且各書之間互相重疊之處不少。張澤乾先生在《翻譯經緯》[10]中,試圖將古今中外的翻譯史為“經”,以“翻譯觀”(哲學觀、科學觀、藝術觀)、“翻譯論”(翻譯的必然與局限、層次與等級、過程與性質、原則與標準、技巧與技法、風采與風格、欣賞與批評、功能與價值)為“緯”,係統地論述了翻譯學理論的各個方麵。張經浩先生的《譯論》[11]總結、和提煉了自己的翻譯經驗,強調翻譯理論應為翻譯實踐服務。喬曾銳先生的《譯論——翻譯經驗與翻譯藝術的評論和探討》[12],對可譯性問題、直譯與意譯和翻譯標準問題做了係統的探討,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方夢之先生的《翻譯新論與實踐》[13]運用語言學、社會符號學、心理學和思維學等相關學科的理論與方法,采眾家學說之長,對翻譯的基本問題進行描述、分析和歸納。總之,翻譯學的建構和研究在近十多年來相當熱門,書名中帶“翻譯學”或“翻譯”字樣的專著、教材,據估計,到目前為止不下於五百種(含港台地區)。這方麵的碩士和博士論文更多,每年都超十近百。2002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張柏然、許鈞主編的論文集《麵向21世紀的譯學研究》,青島出版社出版了楊自儉主編的論文集《譯學新探》,書中精選的文章從各個方麵對譯學研究提出了不同的觀點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