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譯和複譯這兩種譯作類型,是依據同一語種的譯文首次出現和重複出現而做出的劃分。在翻譯文學中,某種作品以某一語種的語言被首次譯出,就叫首譯或首譯本。“首譯”之後出現的譯本,即重複翻譯,就叫複譯或複譯本。有人也將“複譯”叫作“重譯”,但“重譯”現多指同一個翻譯家對已翻譯過的作品的重新翻譯,因此在概念上“複譯”與“重譯”應該加以區分。
首譯本反映了翻譯家在翻譯選題上的開創性,同時在譯文的語言和藝術風格的傳達上,也有開拓之功。首譯者所選擇的作家作品能否被譯入國讀者所接受,社會反響如何等都是未知數,因而翻譯家在選題上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首譯者在翻譯時沒有現成的譯文可供參考,其譯文具有不可懷疑的獨創性,如果翻譯是成功的,則可能會長久左右譯文讀者對原作家的理解和感受。因而一般地說,首譯本在翻譯文學史上的地位較高。
複譯的形成大致有兩種情形:第一,同一時期的不同譯者不約而同、或有意重複翻譯同一作品,形成麵貌和品質不同的譯作;第二,譯者不滿足於首譯,在借鑒和繼承前譯本的基礎上重新翻譯,並改正誤譯,從而推出新的譯本,或在複譯的基礎上再重複翻譯,形成了多重的複譯。
在中國翻譯文學史上,複譯是普遍存在的譯作類型。尤其是20世紀30年代以降,複譯越來越常見。在已出版的各種譯本中,首譯複譯的數量差不多平分秋色。許多著名翻譯家如魯迅、郭沫若、茅盾、鄭振鐸、梁實秋、周揚等都參與了名作複譯。近一百年來,外國文學中的一流乃至二流的作品,幾乎都有複譯。少的兩三種,多的達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譬如古希臘的《伊索寓言》、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天方夜譚》)、但丁的《神曲》、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歌德的《浮士德》、司湯達的《紅與黑》、奧斯丁的《簡·愛》、小仲馬的《茶花女》、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莫泊桑的中短篇小說集、普希金的《葉甫蓋尼·奧涅金》、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納博科夫的《羅麗塔》、杜拉斯的《情人》、夏目漱石的《我是貓》和《心》、芥川龍之介的短篇小說、川端康成的《雪國》、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等許多名著有三種以上的譯本,有的(如《紅與黑》)多達十五種以上,《一千零一夜》的包括各種節譯本、改寫本和全譯本在內的複譯本甚至超過了幾百種。複譯的層出不窮成為中國翻譯文學史上的一種引人注目的現象,特別是1990年以後,可以說複譯成為一種出版風潮,這在世界翻譯文學史上恐怕都是少見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