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家與原作家、譯作與原作的關係,是翻譯文學中的基本的二元關係,由此形成了翻譯家的從屬性與主體性這一雙重特性。一般說來,翻譯家及其譯作是依托於、從屬於原作家作品而存在的,沒有原作家作品,翻譯家的存在就沒有意義,譯作也就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上說,原作家作品和翻譯家譯作之間的關係是獨立性和從屬性、主體性和客體性的關係。
長期以來,人們對翻譯家的主體性的認識不足,而更多地看到的是其從屬性。有人認為,翻譯隻是一種模仿性活動,隻是傳達別人的話語信息;翻譯家隻是一個中介,它隻起到“媒”的作用,中介的作用。將“中介”視為“主體”,就不免反客為主,那就好比把“舌頭”等同於“腦子”。這種觀念源遠流長。在中國翻譯傳統中,翻譯者的主體身份最初是不太被認可的。古代對翻譯者的稱謂——“寄”、“象”、“舌人”等,都有寄托於主體的客體的含義。據錢鍾書在《林紓的翻譯》一文中說:“南唐以來,‘小學’家都申說‘譯’就是‘傳四夷及鳥獸之語’”;又說:“劉禹錫在《劉夢得文集》卷七《送僧方及南謁柳員外》說過‘勿謂翻譯徒,不為文雅雄’,就表示一般成見以為‘翻譯徒’是說不上文雅的。”可見在古代人眼裏,翻譯者常常隻是一個從屬的角色。在清末民初翻譯文學的初興期,人們雖然重視翻譯,但隻認識到翻譯的工具價值,在翻譯與創作價值觀上,普遍認為翻譯低於創作。如在當時和後人的眼裏,晚清的林紓主要是文學翻譯家,但林紓自己不以翻譯自誇,卻對自己並不太擅長的詩文頗為自負。錢鍾書在《林紓的翻譯》中還說過:“林紓不樂意被稱為‘譯才’”;他“重視‘古文’而輕視翻譯,那也不足為奇,因為‘古文’是他的一種創作;一個人總覺得,和翻譯比起來,創作更親切地屬於自己”。五四時期的郭沫若曾將翻譯家比作“媒婆”。他在《論詩三劄》(1921)中,對當時國內存在的翻譯與創作的不平衡狀況發泄了“一些久未宣泄的話”。他寫道:“我覺得國內人士隻注重媒婆,而不注重處子;隻注重翻譯,而不注重產生。……凡是外來的文藝,無論譯得好壞,總要冠居上遊:而創作的詩文,僅僅以之填補紙角。”郭沫若所指的當時文壇這種現象不是不存在,但他將翻譯比作“媒婆”,實際上就是不承認翻譯的獨立價值,不認可翻譯家的主體性(好在郭氏後來徹底改變了這種看法)。到了當代,仍有人認為譯本隻不過是原作的一種替代品。如錢鍾書說:“好譯本的作用是消滅自己;它把我們向原作過渡,而我們讀到了原作,馬上擲開了譯本。自負好手的譯者恰恰產生了失手自殺的譯本,他滿以為讀了他的譯本就無須去讀原作,但是一般人能夠欣賞貨真價實的原作以後,常常薄情地拋棄了翻譯家辛勤製造的代用品。”[3]像這樣有翻譯經驗的學者鄙薄翻譯的話並不多見,絕大多數談論翻譯的文章都是翻譯家或翻譯理論家的“夫子自道”,他們自身對翻譯都有著切身的體會和符合實際的正確認識。而社會上及文學學術界對翻譯文學的鄙薄,其主要表現是對翻譯文學的“無視”和“無言”。長期以來各種各樣的中國文學史中都不提翻譯文學,不給翻譯文學以應有的位置,這種“無視”和“無言”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翻譯文學的實際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