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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兒童觀與兒童文學審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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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文學最大的特殊性在於:它的生產者(創作、編輯、批評)是居於社會統治地位的成年人;而消費者(購買、閱讀、接受)則是在社會上處於被支配、被照顧地位的孩子。這種由上而下的單向給定方式,勢必具有這樣的問題:成年人是如何看待和對待兒童的?在作品中又是如何理解、把握和表現兒童的?成年人持有什麽樣的兒童觀,不但直接決定著少年兒童的社會地位、生存狀況以及人格獨立性、自主性、自尊心、自信心,而且也決定著兒童文學的發生、發展,決定著兒童文學的創作思想、美學追求、價值承諾、表現形式乃至用詞造句等。從某種意義上說,一部兒童文學發展史,就是成年人“兒童觀”的演變史,有什麽樣的“兒童觀”,就有什麽樣的兒童命運、地位、待遇,也就有什麽樣的兒童文學藝術精神與美學品性。這裏可以毋庸置疑地說:兒童解放的根本問題是成年人的“兒童觀”問題;兒童文學的根本問題是成人作家的“兒童觀”問題;兒童文學的審美創造、藝術追求的根本問題也是“兒童觀”問題。無論從外國兒童文學發展史,還是中國兒童文學發展史考察,“兒童觀”在任何情況下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本章將探討兒童文學的四種美學傾向:教育主義、稻草人主義、盧梭主義與童心主義。這些傾向反映了人們看待兒童的四種“兒童觀”。

一、“教育主義”的兒童觀與兒童文學審美創造

文學具有認識、教育、審美、娛樂、調適心理等多種功能。主張兒童文學應當突出教育功能的論者認為,“兒童文學是教育兒童的文學”[1]“兒童文學擔負的任務跟學校教育是完全一致的”,它應當“輔助學校教育,成為對廣大少年兒童進行全麵教育的完整的係統的教育部署的一個重要環節”[2]。但是,對兒童文學的教育作用不應作單一的、機械的理解。兒童文學的教育作用是多種多樣的,它既可以對小讀者進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也可以進行知識教育、語言教育等,大到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小到拾金不昧的教育,都屬兒童文學教育功能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