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作品是作家審美意識物化的產物。文學作品依讀者對象不同,可以分為成人文學與兒童文學兩大類。成人文學審美價值的實現,是以成人作家為一方的審美意識形成一條水準線,成人讀者為另一方的審美意識形成另一條水準線,雙方對話的結果是同類水準的審美意識的碰撞、交流、融合和提升;而兒童文學則不然。兒童文學是“大人寫給小孩看的文學”,因而有其特殊性:就兒童文學創作者而言,他們既具有成人的審美意識,又必須自覺地從接受對象那裏吸納兒童的審美意識;就兒童文學的接受者而言,他們既興致勃勃地咀嚼和回味文本中自己熟悉的兒童審美意識,又潛移默化地體驗和接受文本傳達出的陌生的成人的審美意識。在這裏,任何取代都是非理智的、非清醒的。成人審美意識是文本的藝術質量和價值尺度賴以實現的根本保證。如果用兒童審美意識來取代成人審美意識,那麽,兒童審美意識就隻能永遠地停留在原始意識階段,無法走向更高級的現代審美意識。同樣,成人審美意識也不能取代兒童審美意識,因為兒童審美意識的存在是兒童文學之所以成為兒童文學的美學前提,否則就取消了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的區別,有可能使文本變成標簽式的“兒童文學”。而標簽式“兒童文學”是孩子們不喜看、成年人不屑看的毫無美學意義的文學怪胎。
由此觀之,成人審美意識與兒童審美意識是構成兒童文學審美意識係統的基本要素。這兩種審美意識的互補調適與交融提升是兒童文學創作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也是理解與實現兒童文學審美本質的“阿基米德點”。
以這兩種審美意識的協調為考察中心,這裏需要探討作為兒童文學創作主體的成人作家的“兒童觀”及其對理解、再現和提升兒童審美意識的影響,需要探討原始意識與兒童審美意識的關係,以厘清兒童審美意識的本原與曆史發生,需要探討不同年齡階段少年兒童年齡特征的差異性所帶來的對文學作品的不同接受心理與審美趣味的自我選擇,以把握兒童審美意識的變化與發展趨向,更好地實現兒童文學審美創造的藝術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