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兒童文學教程

第三節 少年兒童詩歌

字體:16+-

在探討少年兒童詩歌時,本節先談談詩歌的一般藝術要素。在各種文學樣式中,詩歌出現最早。它起源於原始時代人們的集體勞動。從表現形式看,早期詩歌與音樂、舞蹈等密不可分。《呂氏春秋·古樂篇》中有這樣的記載:“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闕。”這裏所描述的場麵,就是詩歌、音樂、舞蹈三者結合的綜合表演。《毛詩序》對詩、樂、舞的關係作了進一步的論述:“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盡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見,詩、樂、舞都出自人們在生活中所激起的感情活動,原是三位一體,發展到後來,詩歌才成為一種獨立的文學樣式。

一、詩歌的特點及分類

詩歌與其他文學體裁相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點。

第一,抒情性。我國古代有“詩言誌”“詩緣情”之說。唐代詩人白居易曾把詩的特征概括為八個字:“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所謂“根情”即以感情作為根本。創作實踐表明,感情是詩的直接表現對象,也是詩的內在生命。而感情和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所謂“在心為誌,發言為詩”,就說明詩是用來“言誌”的。

第二,音樂性。《詩經》、樂府詩和曆代詞曲都曾經配樂歌唱。詩歌在後來的發展中,雖然與音樂逐漸分離,但仍保留了音樂的某些特質,形成詩歌自身的特點,最突出的就是鮮明的節奏和鏗鏘的音調。

節奏是詩歌音樂性的主要因素。詩的節奏,是指由於語音排列次序不同而形成的有規律的抑揚頓挫。中國古體詩的節奏主要在於頓(即詩句中按照音律單位劃分出的大體均勻的段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