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藝術派”詩歌出現於19世紀50年代, 延續到80年代。一般認為, 該派由七人組成:費特(詳後)、邁科夫(1821—1897)、波隆斯基(1819—1898) (當時被稱為“友好的三人同盟”)、阿·康·托爾斯泰(1817—1875)以及丘特切夫(詳後)、謝爾賓納(1821—1869)、麥伊(1822—1862)等。純藝術詩歌在藝術上進行了諸多探索, 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取得了很高的藝術成就。
丘特切夫思考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表現永恒的題材(自然、愛情、人生), 挖掘自然和心靈的奧秘, 表達了生態意識的先聲, 並在瞬間的境界、多層次結構及語言(古語詞、通感等)方麵進行了新探索, 形成了顯著的特點:深邃的哲理內涵、完整的斷片形式、獨特的多層次結構、多樣的語言方式。
費特充分探索了詩歌的音樂潛力, 達到了很高成就, 被柴可夫斯基稱為“詩人音樂家”, 其詩歌美的內容主要包括自然、愛情、人生和藝術這些能體現永恒人性的主題, 在藝術上則大膽創新, 或情景交融, 化景為情; 或意象並置, 畫麵組接; 或詞性活用, 通感手法。
作為詩人兼畫家的邁科夫的詩歌主要包括古希臘羅馬風格詩、自然詩、愛情詩, 其顯著特點是古風色彩——往往回歸古希臘羅馬, 以典雅的古風來表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雕塑特性和雅俗結合。
曾在梯弗裏斯和國外生活多年的波隆斯基的詩歌主要有自然詩、愛情詩、社會詩、哲理詩, 其突出的藝術特色是:異域題材, 敘事色彩, 印象主義特色。
阿·康·托爾斯泰的詩歌則包括自然詩、愛情詩、哲理詩、社會詩, 他善於學習民歌, 把握了民歌既守一定的格律又頗為自由的精髓, 以自由的格式寫作民間流行的歌謠般的詩歌, 並在抒情詩中大量運用象征、否定性比喻、反襯、對比、比擬等民歌常用的藝術手法, 因此, 他的很多富有民歌風格的抒情詩(70餘首)被作曲家譜成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