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隆的擇業動機理論
V.H.佛隆(V.H.Vroom)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1964年在《工作和激勵》一書中,他提出解釋員工行為激發程度的期望理論。
期望理論的公式是
F=V×E
公式中,F為動機強度,是指積極性的激發程度,表明個體為達到一定目標而努力的程度;V為效價,指個體對一定目標重要性的主觀評價;E為期望值,指個體對實現目標可能性大小的評估,即目標實現概率。
佛隆認為個體行為動機的強度取決於效價大小和期望值的高低。效價越大,期望值越高,員工行為動機越強烈。就是說為達到一定目標,一個人將要付出極大努力。如果效價為零乃至負值,表明目標實現對個體毫無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再大,個人也不會產生追逐目標的動機,不會為此付出任何積極性和努力。如果目標實現的概率為零,那麽無論目標實現意義多麽重大,個人同樣不會產生追求目標的動機。
佛隆將這一理論用於解釋職業選擇行為,具體化為擇業動機模式,其具體方法如下:
1.確定職業選擇動機
在佛隆期望理論的公式中,擇業動機表明擇業者對目標職業的追求程度,或者對職業選擇的意向大小;職業效價指擇業者對某一項職業價值的評價。職業效價取決於擇業者的職業價值觀,以及擇業者對某一項具體職業的要素,如興趣、工資待遇、職業聲望等的評估。即
職業效價=職業價值觀×職業要素評估
職業概率指擇業者獲得某項職業的可能性大小。職業概率的大小通常由以下條件決定:
(1)某項職業的需求量,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職業概率與職業需求量成正相關。
(2)擇業者的競爭能力,即擇業者的自身工作能力和求職就業能力。競爭能力越強,獲得職業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