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先生離開我們已經年餘,每思之,不勝悼念。先生生前贈我許多書法集,我特別寶愛。潘受的書法一直享有崇高聲譽,可謂佳評如潮。徐邦達贈句:“公書直過何道州。”胡公石說:“潘先生之書法造詣,與何子貞行草如同一轍;今日國內書法,亦鮮能與之媲美,蓋功力深且厚也。”蘇淵雷先生說:“翁何書法誰稱健,崛起南園海外來。”
書法是一種既高雅又通俗的藝術,它的美學品位在諸藝術中向來被認為是最高的。它的美學分類是一個難題,古人說書畫同源,似乎它與畫同類,其實它與畫貌合神離。從內在韻味上來講,它倒近於音樂,但它並不以再現見長,而以表現取勝。現代書法多走入誤區,以畫畫的方法來寫字,以再現來取代表現,寫“淚”字必像淚,寫“馬”字必像馬,不知如何寫“讀”字,是否要寫成像讀書的樣子?潘受先生1993年為《潘伯鷹書法集》寫的序中批評了將書法當成繪畫的現象。他說:“不特觀者不知其作何字,即書者亦不自知其所作為何字矣!書耶?畫耶?畫即書,書即畫耶?抑書畫通婚之混血兒耶?吾恐今日書壇之熱潮將逐漸加快步伐而化為狂潮怪潮矣。”先生的批評是完全正確的。
高韻深情,堅質浩氣
書法是視覺的音樂,它不是如畫那樣要再現什麽,而是重在表達人的情感、氣質、才性。書法中的筆畫猶如音符,是情感的符號,心誌的符號。隻不過音樂訴諸聽覺,是動態的,時間的;而書法訴諸視覺,是靜態的,空間的。從本質上來說,書法是生命的詩,是生命的歌。劉熙載說:“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誌,總之,如其人而已。”[1]從書法我們看出書家的情趣、才氣、品格、人生哲學。從這點言之,大書家必然是智者、賢者、聖者。我們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認為潘受的書法不同凡響,感受、體悟到潘受的高韻深情,堅質浩氣。我認為,正是這些構成潘受書法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