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是社會結構的組成部分,屬於文化範疇。傳媒內容受社會主文化——社會意識形態的製約,反映社會主文化;在一定條件下,傳媒內容就等於社會主文化。社會主文化的核心是社會主導價值觀——思想上層建築的核心內容。與此相近的概念是主導意識形態。“主導意識形態一詞指的是,協助維持特權階級的社會、經濟以及政治利益的文化信仰與習俗。最早使用這個觀點的,是匈牙利馬克思主義者喬治·盧卡奇和意大利馬克思主義者安東尼奧·葛蘭西,而美國學界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接納這樣的觀點。依照馬克思的理論,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主導意識形態,是為了統治階級的利益而存在的。”[4]在中國,社會主導價值觀即由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決定的文化價值觀,是由黨和國家政權所提倡的、為多數社會成員接受的價值觀。
傳媒內容與社會主導價值觀有因果聯係。這種聯係在很多具體事件的新聞報道中有充分的體現。下麵以改革前後對兩次大地震的新聞報道為分析對象,對比這兩個時期新聞報道中所體現出來的社會主導價值觀,以揭示傳媒內容的核心影響因素,並對傳媒運作規律從社會主導價值觀的角度作探討。
1976年7月28日淩晨,唐山發生了7.8級強地震,這座百萬人口的城市在頃刻間被夷為平地。當時,我國正處於“**”末期。社會主導價值觀還處在政治掛帥的時期,政治價值高於一切。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地震發生,其破壞程度、影響麵絲毫不亞於唐山大地震。但這個時候,社會主導價值觀已轉到以人為本上來了。以人為本,尊重個人的權利,視人的生命高於一切,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逐漸確立的主導價值觀。兩種不同的社會主導價值觀,決定著新聞報道的內容有著根本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