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和傳媒品牌
提到品牌,每個人都能脫口而出幾個名字,如可口可樂、蘋果、三星、索尼等,還能想到他們的標誌。但是,品牌就是這些商品的名字和標誌嗎?管理學認為,一個品牌不僅僅是一個名字、標誌、色彩、標語或者標記,一個品牌的本質,是商家許諾向顧客持續傳遞特定的特性、利益和服務。商家必須認識到他向顧客提供的是一個關於品牌保證的合同,而這個合同必須是誠實的。[1]當一家公司使用一個品牌時,它必須意識到,自己當前以這個品牌銷售一定質量和性能的產品,實際上是在告訴消費者,今後,它還會提供同樣質量和性能的產品。一個品牌的產品的質量和性能越穩定,消費者就越相信,這一品牌今後的產品會是同樣的質量和性能。就像可口可樂,一百年多來,一直在向全世界的消費者提供著口味和質量幾乎完全相同的飲料,因此,沒有人會懷疑自己買的下一瓶可口可樂的口味和質量。
與一般行業相比,傳媒業的品牌管理有一定的特殊性,傳媒產品大體上是一種經驗品。經濟學根據消費者了解商品情況的方式,將商品分為搜索品、經驗品和信任品三類。消費者在購買之前通過觀察等方式就能判斷商品的主要性能和質量特性的商品,被稱為搜索品;消費者必須在使用之後才能了解其主要特性的商品,被稱為經驗品;即使使用之後,大部分消費者也無法了解其主要特性的商品,被稱為“信任品”。傳媒產品顯然是一種經驗品。對於搜索品而言,品牌並不重要。比如,蔬菜、水果,消費者通過觀察大體上可以判斷其質量,因此,我們很少見到蔬菜、水果的品牌,即使有起到的作用也不大。對於經驗品而言,品牌非常重要,因為人們在購買這類商品時,往往會訴諸自己以往的經驗。比如,人們到外麵就餐,吃到一家餐館的飯菜十分可口,下次就還想到這家吃。這時候,一個響亮的名字,有利於消費者記起它,這個名字和一個長期穩定的質量就形成了這家餐館的品牌。對於信任品而言,品牌以產品以外的途徑發揮作用。傳媒產品是一種經驗品,媒體必須重視品牌,必須依靠自己的產品贏得受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