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傳播效果,它有哪些內涵、層次和類型?
所謂傳播或大眾傳播的效果,一般指傳者發出的訊息,通過一定的媒介(渠道)到達受眾後,對受者的思想(包括認知、態度和情感等)與行為造成的影響。實際上,這種理解隱含著“傳者中心論”的立場,與傳者的目的或期望密切相關。英國傳播學者麥奎爾認為,在討論傳播效果時,對這一概念作以下內涵、層次的分析,將有助於認識的深化。
首先,從外在形態看,有三個層次:媒介的“效果”指大眾傳播已產生的直接結果,而無論其是否符合傳者的期望。媒介的“效能”指大眾媒介達成有關預期目標的功能。媒介的“效力”指媒介在給定條件下可能發揮的潛在影響,或可能產生的間接效應。
其次,從內在性質看,可分為心理效果、文化效果、政治效果、經濟效果等。
最後,還應區別效果或影響力的作用範圍,即對受眾個體的影響,對小團體及組織的影響,對社會結構的影響和對整個社會或整個文化的影響。
美國傳播學學者麥克勞等人則對傳播效果作了如下劃分與評述。
第一,微觀效果和宏觀效果。在很長的時間裏,受眾個體一直是媒介效果研究最主要的分析單元。但近年來,傳播學學者開始關注各種類型的社會係統(如家庭、社區等)在宏觀層麵所受到的媒介影響。同時,微觀效果與宏觀效果之間的跨層次研究也在探索之中。
第二,改變效果與穩定效果。多數效果研究關注媒介對受眾造成的變化,實際上,效果研究也包括有關媒介強化受眾固有立場或態度的研究。因此,效果研究既應研究態度的變化,也應研究態度的維持。
第三,積累效果與非積累效果。積累性效果,指多種訊息導致的長時間的積累性變化。非積累性效果則指接觸單一訊息所產生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