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詞解釋
1.傳播效果:具有雙重含義,在狹義和微觀方麵,指具有說服或宣傳意圖的傳播活動在傳播對象身上引起的心理、態度和行動的變化。在廣義和宏觀方麵,指大眾傳媒的信息傳播活動對社會和受眾產生的一切影響和結果的總和,不管這些影響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顯現的還是潛在的。
傳播效果概念的雙重含義,構成了這項研究既相互聯係又相互區別的兩個重要方麵,一是對效果產生的微觀過程分析;二是對它的綜合、宏觀過程的考察。前者主要研究具體傳播過程的具體效果,後者主要研究綜合的傳播過程所帶來的綜合效果。在大眾傳播效果研究中,尤以大眾傳媒的活動對社會的運行、變化和發展所產生的宏觀效果為主要考察對象。
(郭慶光)
【參考知識點】
傳播效果:指傳播者發出的信息經媒介傳至受眾而引起受眾思想觀念、行為方式等變化。這個術語如今也用來描述媒介研究的一種特殊傳統。
(胡正榮)
2.子彈論:20世紀初至30年代末流行的一種觀點,認為傳播媒介擁有不可抵抗的強大力量,它們所傳遞的信息在受傳者身上就像子彈擊中軀體,藥劑注入皮膚一樣,可以引起直接速效的反應。它們能夠左右人們的態度和意見,甚至直接支配他們的行動。這種觀點也被稱為“魔彈論”或“皮下注射論”。
(郭慶光)
3.有限效果論:是克拉帕在對“傳播流”研究進行了係統總結後提出的觀點,該觀點極力強調大眾傳播影響的無力性和效果的有限性,因而被稱為“有限效果論”。
(郭慶光)
4.傳播流:指的是由大眾傳媒發出的信息,經過各種中間環節,“流”向傳播對象的社會過程。構成這項研究的代表性成果有拉紮斯菲爾德等人的《人民的選擇》、卡茲等人的《個人影響》、羅傑斯的《創新與普及》以及克拉帕的《大眾傳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