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傳播學理論基礎與實戰練習

三、論述題

字體:16+-

1.論述認識傳播媒介的原則

傳播媒介是不斷更新的。它由最初的單一媒介發展到今天的多種媒介,每種媒介又吸收、借用了其他媒介的優勢。因此,我們認識傳播媒介也應該多角度、多側麵地進行,隻有這樣才能全麵把握各種媒介及其規律。

施拉姆曾經提出,認識和分析我們所使用傳播媒介可以從以下的角度進行。

第一,它們所刺激的感官。即媒介為符號通過所提供的渠道是聽覺的、視覺的還是其他。例如,廣播和電話訴諸聽覺,報紙訴諸視覺,但這種視覺又與電視對視覺的刺激有所不同。“多媒體”也意味著這種媒介可以通過多種感官刺激來進行傳播。“能夠同時同盡可能多的方麵進行交流看來也是有利的”,但是“一個人絕不可能從通向兩種感覺器官的傳播獲得雙倍於隻通向一種感官傳播的信息量”。

第二,反饋的機會。不同媒介的反饋速度及數量不盡相同。麵對麵的雙向交流比大眾傳播而言,反饋的機會更多。大眾媒介為了獲得及時的反饋信息以調整傳播行為,必須付出專門的努力。

第三,速度的控製。不同的媒介在其傳播的可控性上有所不同。麵對麵的信息交流是雙方共同進行的一種控製,而大眾媒介的情形各有不同,廣播和電視很少給受眾提供對傳播速度的控製權,但印刷讀物的傳播速度則可由讀者自行控製。

第四,訊息代碼。不同媒介使用不同的訊息代碼。麵對麵的交流中除了使用口頭語言之外,還使用了其他許多非語言符號。印刷媒介以文字符號為主,易於做到抽象化;而視聽媒介文字相對較少,易於做到具體化。

第五,增殖的力量。麵對麵交流的增殖需要付出極大努力。“大眾傳播則不然,它們有巨大的能力使單方麵的傳播增大無數倍並且使它在許多地方都能做到。它們能克服距離和時間引起的問題。視聽媒介還可能超越發展中地區由於文盲而造成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