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城市化發展中的土地流轉和農民權益保障研究

3.3 發達國家城市化後期土地流轉與農民權益保障製度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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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達國家在城市化早期通過剝奪農民土地、掠奪農民權益來促進自身城市化發展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進入快速城市化的時期後,就不僅僅關注如何實現城市化率的快速增長,相反地,各國通過實行各種應對措施,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發達國家的城市化發展路徑。麵對城市化帶來的各種“城市病”以及農民利益遭受巨大損害等問題,發達國家先後進行了土地製度改革,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土地流轉製度和農民權益保障製度,旨在避免上述問題。深入探究英國、美國、法國、日本、韓國幾個城市化較為發達的國家的土地製度,可以發現各國基於特定的曆史原因及城市化發展方式不同產生的土地製度雖各有差異,但在城市化過程中形成的土地流轉製度乃至農民權益保障製度卻具有諸多相似之處。

3.3.1 政府規範管理與支持

就發達國家在城市化發展中針對土地和農民問題采取的應對措施而言,政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並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製度。這主要體現在:政府一方麵製定土地流轉和農民權益保障的綱領性意見,另一方麵通過立法、行政、財政等方式引導土地的流轉和實現農民權益的保障。

3.3.1.1 法律層麵——土地製度法律化

法律是土地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通過其秩序價值規範土地流轉、減少交易費用,從而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縱觀世界各經濟發達的國家,無不以法律為手段規範社會各項秩序。經濟發展得越好的國家,其法律體係就越完備,法律規範就越明確。在土地製度這一領域也無例外。隨著城市化發展帶來的土地問題越發嚴重,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控製和調整成為各城市化發展國家的必由之路。在土地製度方麵,各國都通過健全土地法律製度和明確土地產權等來化解由城市化發展引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