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赫金學派馬克思主義語言哲學研究

第四節 理解——巴赫金對話理論的一個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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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索·比勃列爾(俄國有關巴赫金的第1部研究著作《米·米·巴赫金或文化詩學》的作者)指出:“當然,如果從巴赫金那裏隻取‘對話’這一個詞而您卻未能察覺被連接為一體的概念的全部體係,也未能察覺巴赫金這一對話概念在所有人文思維領域裏所發揮的改造性作用的話,如果我們對這一概念在上述每個領域裏的變化視而不見(要知道每個這樣的領域在注入了巴赫金的概念以後都會煥然一新,生動活潑、整飭有序)——如果所有這一切我們都未能察覺的話,那麽‘對話’概念就會是一句空話,成為一個很容易就能被從該術語的任何詞組中刪除的空洞的詞。”比勃列爾認為研究者最重要的任務,是找出巴赫金思想“完整的核心”和“不可再加以分割的核心”,或不如說是所有細節賴以從中發酵的酵母。[117]這段話啟發我們啟程去尋找巴赫金學派為人文學科研究提供了何種鑰匙。

在巴赫金筆下,“散文”(prosaics)具有“散漫”、“平凡的”、“平淡無奇的”等含義。巴赫金用它來表示一種無法從中抽象出規律、法則的事實和現象。俄文中用於此意的“散文”(проза)和中文並不對應,而它的上述原文引申義常常被忽略。人文學科與自然科學不同之處就在於:它與自然科學采用不同的方法研究現象或事實。人文學科必須有自己對待研究對象的方法。“文本是任何人文學科的第一性實體(現實)和出發點。”“對人及其生活(勞動、鬥爭等等),除了通過他已創造或正創造的符號文本之外,是否還能找到別的什麽途徑去接近和研究呢?是否可以把人當作自然現象、當作物來觀察和研究呢?”[118]這就是巴赫金在起步之際向我們提出的核心問題。

19世紀的別林斯基曾經以為人文學科與自然科學之間的區別在於思維方式不同:一采用邏輯和抽象思維,二則采用形象思維,但二者有著同一個研究對象(現實生活和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