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義者們從把一種特殊功能歸屬於詩歌語言開始走向一種建基於新奇和後來被不斷重複的對於特殊詩歌形式的重複的文學演變理論。既然一種詩歌形式或體裁的新奇性衰減了,那就必須發現一種新的陌生化效應,從而使詩歌語言重新煥發活力和生氣。巴赫金和沃洛希諾夫則堅持認為,語言並沒有什麽“類型”上的差別,所有語言形式是在相互協商、協調,一切全取決於語言使用和產生的語境。語言自身包含著一種不斷被更新的潛力,因為語言的同一用法隻能有一次,更因為情境時時刻刻都在不斷流動中,絕不會重複第二次。不但如此,如果語言在連續不斷的新的語境下始終都是“獨白體的”的話,如果語言始終是“如何說也就如何聽”的話,則巴赫金認為在此之後語言會變成“通稱”,之後發生變化便是必不可免的了。巴赫金在《言語體裁問題》中指出,由於這個緣故,“第二類體裁程度不同地出現明顯對話化,它們的獨白結構隨之削弱,對聽眾作為談話夥伴產生了新的感覺,出現了完成整體的新形式,如此等等。哪裏有風格(語體),哪裏就有體裁。風格(語體)從一個體裁轉入另一體裁,不僅要使風格(語體)在它所不習慣的體裁中表現異常,而且會破壞或改變這一體裁。”[145]這一論說最為接近形式主義的文學演變理論,但其間最重要的區別在於陌生化是會經常發生的,而且,會在語言的各個層級上發生。[146]
語言/符號生產中語境的不斷變化導致的結果,是正如巴赫金和沃洛希諾夫所說的那樣,是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每一個時代和每一個社會團體都有自己的生活意識形態交際的言語形式修養。每一組同類的形式,即每一種生活言語體裁相對應著自己的一組話題。”[147]社會環境的變化,相應地會導致符號生產的變化。一個人最為社會化的情境——這種處境建基於其真實的社會地位的不同和差異上——自身也在變化,因為真正的社會條件隻有在語言中或通過語言才有可能實現。在“協商”中變化話語本身(或符號的用法本身),其結果就是改變說話人與聽話人的社會關係,從而也改變了產生符號的社會條件本身。不僅在符號生產中語言在不斷地變化,而且包含語言的社會現實生活本身也在不斷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