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測算結果及分析
1.總體測算結果
表43 2014年中國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民生發展指數排名表
表43展示了全國35個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民生發展指數排名和分布情況,根據測算結果,主要揭示出以下三個顯著特征:
第一,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民生發展指數排名的區域集中度雖不及省份排名,但仍然顯現出一定程度的區域集中性。按照指數由高到低,民生發展水平大致呈現出“東部—東北部—中部—西部”由強漸弱的階梯型分布趨勢。[2]民生發展指數排名前十位的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除西安(第10位)位於西部地區外,其餘9個城市全部位於東部地區;排名第11~25位的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中,包括了中部地區的五個城市,東部地區的四個城市,西部地區的四個城市,東北地區的沈陽市、大連市(第12、14位);排名後十位的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包括西部地區的六個城市,分別是烏魯木齊(第26位)、貴陽(第28位)、南寧(第32位)、蘭州(第33位)、西寧(第34位)、銀川(第35位),同時包括東北地區的哈爾濱、長春(第30、31位),以及中部地區的南昌(第27位)和東部地區的石家莊(第29位)。
第二,排名表現出較強的區域經濟實力相關性。民生發展指數排名還是與各地人均地區生產總值排名呈現出高度相關性。這表明“保民生”和“促發展”二者並不矛盾,恰恰說明了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將經濟發展成果不斷轉變為人民福祉水平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六個二級指標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關度較高的基礎設施建設指標和科教文衛建設指標的排名具有較強的一致性,而生態環保建設指標、安全健康建設指標的排名則相關度較低,這表明,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提高服務水平並不完全依賴於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而與政府的關注點和關注度有一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