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4中國民生發展報告

二、中國民生發展指數2.0版的指標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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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思路及結構

(一)指標設計原則

設計一套較為係統、科學,同時又能充分反映各個地區民生發展水平及存在問題的評價體係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指標體係構建、指標數據處理、評價指數計算等各個方麵。中國民生發展指數指標設計的原則是指構建該評價指標體係時必須遵守的原則,主要包括科學性、係統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及可量化性五個方麵。

1.科學性

一項評價活動是否科學,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其評價指標體係是否科學。民生發展指數評價指標體係必須從民生本質出發,具備充分理論依據,針對其內涵、理論和實踐研究為基礎,體現區域民生發展普遍規律與特征。要注意體係中各指標內涵準確、內容完備、體係層次、結構合理以及指標間協調統一。

2.係統性

民生發展水平是相關要素係統發展的集成結果,其評價體係必須具有廣泛的覆蓋麵,對相關各重要方麵都有很強的反映功能。一個科學的中國民生發展指數評價指標體係並不是方方麵麵指標簡單的集合體,指標之間必須相輔相成地從各個不同角度、層麵來度量和評價各地區民生發展水平。

3.可操作性

民生發展指數評價指標體係的建立必須考慮其可操作性。這就要求每個指標具有可采集性,對於無法采集的指標須充分考察其是否可用類似指標代替。指標內容要容易理解,不能產生歧義,使構建的指標體係在實踐中能準確、便捷地應用。

4.可比性

各地民生發展水平評價結果必須有利於進行區域間橫向比較。因此必須盡量采用國際通用或者相對成熟的指標,把握指標內涵和外延,考慮到其差別對評價結果合理性的影響。

5.可量化性

即采取量化方法,使用具有一定信息量寬度和廣度的指標,側重對各地民生發展水平各個方麵的數量特點進行評價。對於一些在理論上有較好解釋力,但實際統計中無法或暫時尚未統計的指標,如無替代指標則暫不納入評價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