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效益,主要關注對外貿易發展過程中引致的就業和社會福利增長程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國對外貿易能否帶來良好而持續的促進就業和提高居民福利水平的效果,是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衡量標準。構建我國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評價體係,衡量對外貿易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效益是不可或缺的。
近年來,關於我國對外貿易引致就業的效果問題,學術界進行了深刻而全麵的討論,代表性的成果有張華初、李永傑(2004),胡昭玲、劉旭(2007),蔣荷新(2007),梁平等(2008),毛日昇(2009),高文書(2009),魏浩(2011)等。基本的結論是:一般而言,出口貿易對就業的影響顯著正向,進口貿易對就業的影響則由於產業、地區和貿易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就對外貿易引致就業的機製而言,認為對外貿易提高國家經濟增長水平和發展質量,從而增加就業。此外,如Helpman等(2010)提出有別於對外貿易—經濟增長—就業增加的另一種外貿影響就業的“篩選”機製,指出對外貿易發展可能帶來就業水平的降低。陳昊(2011)利用中國的數據驗證了這一機製的存在。無論具體機製如何,從效果上講,對外貿易發展會顯著影響就業水平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對外貿引致就業水平的精確衡量,現今為止還沒有很好的方法,因而本章首先將外商(包括中國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的就業水平作為衡量對外貿易引致就業的指標,然後利用實證數據通過計量手段對其進行修正。
對外貿易會帶來整體社會福利的增進,早在斯密的《國富論》中就已經得到邏輯上的嚴格論證。然而數量化社會福利,不僅很難麵麵俱到,而且由於基於一般均衡分析增加了計量和數理測算的難度,目前為止還不具備數據和方法條件。學術界一般使用外貿部門職工工資或居民可支配收入作為福利水平的替代變量,研究對外貿易發展對工資或居民收入的影響程度。國內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劉力(2005),佟家棟(2005),戴楓(2005),胡超(2008),喻美辭(2008),趙曉霞、李金昌(2009)等。本章將同樣使用外商(包括中國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衡量對外貿易引致福利變動程度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