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六要素”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第一節 中學語文學科教學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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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的思維方式要受環境的影響,中學生處於思維方式的形成階段,中學語文學科應特別注意課堂教學環境對他們思維方式的影響。如果在教學過程中隻注重信息的正向輸入,一切以教師的講授為中心,就會抑製學生在求知過程中積極思維的潛在能力,這樣的教學不可能使學生在知識、能力、情意方麵有所收獲,更談不上對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培養了。

一、中學語文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

中學語文學科,應激發和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文的思想感情,引導他們豐富“知識”積累,培養他們的多種“能力”(聽話、說話、閱讀、寫作),正確運用祖國語言文字,還要致力於“情意”熏陶,即語文課程還應通過優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促進學生和諧發展,使他們提高思想道德修養和審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個性和健全的人格。

(一)中學語文學科的知識含義

1.廣義的知識觀

知識是一個與學習同樣常用和重要的概念,知識與學習有著水乳交融的聯係:學習的主要結果就是獲得知識;掌握知識是學習的重要目的。因此,研究學習過程及其規律必然離不開知識這個重要概念。

知識到底是什麽,目前仍然有很多的爭議。不過,普遍來看,都是從哲學角度加以定義的。知識曆來都是哲學中認識論研究的對象,因此我國對常見的知識定義也是從哲學角度提出的,如知識是“對事物屬性和聯係的認識,表現為對事物的知覺、表象、概念、法則等心理形式。”“所謂知識,就它反映的內容而言,是客觀事物的屬性和聯係的反映,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就它反映的活動形式而言,有時表現為主體對事物的感性知覺或表象,屬於感性知識;有時表現為關於事物的概念或規律,屬於理性知識。”這兩個定義都是根據哲學認識論中的反映論提出的,強調了知識的來源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