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六要素”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第二節 教學思維方式02

字體:16+-

4.要明確各類知識所要達到的要求

設置知識目標,不僅要知道將哪些知識作為知識目標,更要明確學生對這些知識的掌握達到什麽程度。不論是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還是元認知知識,都要明確對其掌握的程度究竟是記憶,還是理解,或者是應用、分析、評價、創造等。例如:

初中思想品德“承擔社會責任”的知識分類目標的要求如表1.2.1:

表1.2.1

續表

(二)能力目標的設置

提高課堂教學的實效性,準確設置知識目標是至關重要的,但僅有知識目標是不夠的,還要合理設置能力目標,設置能力目標要注意以下問題:

1.能力目標的設置要結合知識目標

每堂課的教學是圍繞具體的知識展開的,能力目標的設置不能離開這些知識而憑空進行,必須結合具體的知識設置合理的能力目標。如在小學數學課堂教學中,所學的具體知識是整數加法的知識,就不能將能力目標設置為“快速進行整數減法運算”。

2.能力目標不可與知識目標相混淆

陳述性知識比較容易與能力相區別,但程序性知識往往會與能力相混淆,盡管程序性知識是指做某事的方法,探究的方法,以及使用技能、算法、技術和方法的準則,但它終究是知識,而不是能力。因為,能力是保證個體能順利地完成一定活動、直接影響活動效率的主觀條件,是由知識和智力等構成的有機整體。人們運用程序性知識去完成一定活動,才是能力的體現。如“整數除法的算法”是程序性知識,“能熟練進行整數除法的運算”就是能力了,因為它是運用“整數除法的算法”的知識進行“整數除法的運算”。

3.能力目標不可與情意目標相混淆

情意是個人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等主觀性的表現,能力也具有主觀性的成分,有時也容易混淆,如,有人將“培養嚴謹的科學態度”作為初三化學“水的組成”的能力目標,這是不恰當的,它不是能力目標,而是情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