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教學都應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教什麽的問題,二是怎麽教的問題,三是教得怎麽樣的問題,教什麽是教學思維問題,怎麽教是教學行為問題,教得怎麽樣是教學評價問題。教什麽是圍繞著“知識、能力、情感態度價值觀”這些教學目標而展開的,我們的教學思維究竟如何展開,也就是我們究竟如何認識、理解、確定、達成、評價“知識、能力、情意”目標呢?這正是本節要解決的問題。
一、教學思維方式的內容
(一)知識
古今中外的教學,沒有不圍繞知識而展開,沒有知識傳授的教學是毫無意義的。那麽,究竟什麽是知識,知識有哪些種類,不同學科的知識有什麽不同,這些問題必須弄清楚,否則無法展開教學思維。
1.什麽是知識
不同的研究領域,對什麽是知識有不同的界定:
在哲學領域,最早給知識定義的是柏拉圖,他認為,知識是能夠運用理據來加以論證的真的信念。知識的構成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信念、真實性、證據。所以,經過證實了的真的信念才是知識。例如,“宇航員在太空飛行中的航空器裏是失重的”,這是經過證實了的人們都相信的事實,所以,它是知識。
在教育學和心理學領域,一般認為,知識是“個體對信息、技能、經驗、觀念與記憶的個人化的貯藏”。知識不僅具有事實性或客觀性的信息,而且具有情感性成分。
在認知心理學領域,認為知識是由一係列概念、原理、命題等組成的各種不同的信息及其信息之間的組織。如邵瑞珍、皮連生教授把知識定義為:個體通過與其環境相互作用後所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
綜上所述,知識是人類傳承下來的並在繼續產生的可以傳承下去的各種信息及其信息之間的組織。
2.知識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