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六要素”教學的理論與實踐

第十二節 小學英語學科教學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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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英語教學的核心目標是能夠反映或檢驗學生所掌握的以語言技能、語言知識、情感態度、學習策略和文化意識為基礎的綜合語言運用能力。從廣義知識觀的角度看,《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提出的構成英語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五個基本方麵,與“六要素”教學中的知識、能力、情意思維目標這三方麵的內容是一致的,在語言學習和交際中構成了目標整合的模型。

一、小學英語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

基礎教育階段英語課程的總體目標是培養學生的綜合語言運用能力,從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角度來看,知識目標是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的基礎,能力目標是提高學習效率、發展學習能力的保證,情意目標是影響學生學習和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小學英語學科知識的含義

1.廣義的知識觀

知識是學生完成學習任務的必備基礎,是教學活動的核心目標之一。知識是教師教授和傳遞的內容,也是學生學習掌握的對象。在教學活動中,知識是思維活動的一個關鍵性要素。對學科教學而言,如果沒有關於學科足夠的知識,其他的學習係統將由於缺失知識維度而無法築成完整的教學體係,也不能順利地掌控整個學習過程。

布盧姆在1956年正式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一分冊:認知領域)裏,按照從簡單到複雜和從具體到抽象的序列,將認知領域劃分為六種水平——知識、領會、應用、分析、綜合和評價。其中,將“知識”水平分為三個維度:事實性知識、概念性知識和操作性知識。20世紀後期,學習心理學得到了創新發展,不少研究者針對《教育目標分類學(1956年版)》發表了“修訂版”,其中最有影響的是安德森等專家團隊提出的《教育目標分類學(2001年版)》,在原來的“知識”水平裏增添了“元認知知識”成分,細化了知識與認知過程的層次性,對廣義的知識觀進行了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