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明確了語文課程是一門學習語言文字運用的綜合性、實踐性課程。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全麵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正確把握語文教育的特點;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努力建設開放而有活力的語文課程是語文課程的四條基本理念。這些語句老師們可能耳熟能詳,但在課堂教學實踐中,我們的語文老師,尤其是小學語文老師很容易陷入“教課文”的泥潭,還是以關注課文內容為主的串問式、分析式教學,心中沒有“語文課程觀”。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改變我們的學科教學思維方式,倡導“六要素”教學方式。其中“知識、能力、情意”三個要素就是教學思維方式,也就是新課程的三維教學目標。本節從小學語文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和目標設置的解讀兩個方麵進行闡述,以明確小學語文課程目標,真正做到“教什麽”心中有數。
一、小學語文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
對於知識、能力、情意的論述,各種著述多如牛毛,但小學語文學科中知識、能力、情意的內涵較少論及,或者說沒有一個權威的界定,專家尚且如此,別說是我們普通的教學一線的教研員。所以本節中對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的闡述隻是站在一線教師容易理解的角度,結合小學語文學科特點來作詮釋,是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一)小學語文學科的知識的含義
我們以下述界說為基礎,確立“小學語文知識”這一概念的含義:
皮連生說:“可以把知識定義為個人通過與其環境相互作用後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被貯存於個體內,即為個體的知識。通過書籍或其他媒介貯存於個體外,即為人類的知識。廣義的知識觀已將知識、技能與策略融為一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