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展,尤其是當前全球性人口、資源、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給地理學科以及地理課程改革提出了富有挑戰性的新課題。地理課程作為一門中學教育階段的必修課程,其課程的價值功能在於努力創設一種以區域地理和鄉土地理作為載體的地理課程,培養學生的地理實踐能力和探究意識、激發學生學習地理的興趣和愛國主義情感,使學生樹立正確的人地觀、資源觀、環境觀和可持續發展觀念。
一、中學地理學科的知識、能力和情意的含義
義務教育地理課程內容以地理基礎知識和區域地理學習為主,高中地理課程內容以係統地理為主,分為必修和選修課程。體現了基礎教育初中和高中地理課程體係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在這個有機整體的學習過程中,不僅關注學生地理知識和技能掌握的狀況,更關注學習過程中學生的參與度、思維過程、方法運用等表現,關注學生地理學科能力和地理情感的發展。地理學科能力的重心是地理思維能力的培養,核心是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地理情感強調“可持續發展”“人地和諧”,擴大了思想教育的內涵。
(一)中學地理學科知識的含義
1.知識的含義
《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對“知識”的表述是“所謂知識,就它反映的內容而言,是客觀事物的屬性與聯係的反映,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動形式而言,有時表現為主體對事物的感性知覺或表象,屬於感性知識,有時表現為關於事物的概念或規律,屬於理性知識。”布盧姆在《教育目標分類學》中認為知識是“對具體事物和普遍原理的回憶,對方法和過程的回憶,或者對一種模式、結構或框架的回憶”。這些都是從哲學角度定義的。通俗的有關知識的定義是“知識是人類的認識成果,來自社會實踐。其初級形態是經驗知識,高級形態是係統科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