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物理學科的教學同樣要解決三個問題:教什麽?怎麽教?教得怎麽樣?本節通過分析“六要素”中關於教學思維方式的三個要素:中學物理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及其對應的目標設置,解決中學物理教學中“教什麽”的問題。
一、中學物理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的含義
根據《布盧姆教育目標分類學》(修訂版)中的分類法,我們把中學物理知識分為4類。根據《中學物理課程標準》和中考、高考說明中對中學物理學科提出的能力要求,我們把中學物理學科的能力要求分為5種。見下文。情意包含:情感(對物理學科的學習興趣)、態度(嚴謹、求實)、價值觀(理性思考、唯物主義等)。
(一)中學物理學科知識的含義
根據《布盧姆教育目標分類學》(修訂版)中歸納的4類知識,中學物理學科與其對應的知識有:
1.事實性知識——學生通曉物理學科及解決問題所必須了解的基本要素
(1)術語知識。如:表示力的符號F,力的單位牛頓(符號N)等。
(2)具體細節和要素的知識。如:物理學史,主要的物理學家及其重要發現等。
2.概念性知識——在物理學科體係內共同產生作用的基本要素之間的關係
(1)分類和類別的知識。如:初中物理:物質(質量、密度、溫度、汽化、液化等),運動和相互作用(熱運動、機械運動、力、樂音、噪音、平麵鏡、透鏡、正電荷、負電荷、磁場、電磁波等),能量(機械能、內能、功、電磁能、串聯電路、並聯電路、能源等);高中物理:力學(力的三要素、力的平行四邊形定則、勻變速直線運動、圓周運動、拋體運動等),電學(純電阻電路、非純電阻電路、電場、磁場、內電壓、路端電壓、電磁感應現象等),熱學(絕對溫度、體積、壓強等),光學(反射、折射、幹涉、衍射等),原子物理(光電子、光電效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