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學科的教學思維方式是圍繞曆史概念的理解而展開,單純從教學思維方式的角度看曆史概念,其簡單的要素分為原因、經過與結果,其中“原因”包括曆史背景和曆史條件等;“經過”包括曆史內容等;“結果”包括曆史影響、局限性、性質、曆史意義、曆史作用等。但我們從“六要素”的角度看,曆史概念包括曆史知識、曆史思維能力和曆史意義等。
一、中學曆史學科的知識、能力、情意
曆史學科的知識包括人類過往的一切物質的精神的活動以及人類對過往活動的解釋甚至想象;曆史學科的能力建立在曆史思維能力的基礎上,包括閱讀、闡述和評價三項能力;曆史學科的情意則是指人們對過往曆史事件、曆史人物、曆史現象和曆史觀點所表現出的人文的科學的態度和看法,以及建立在這個態度和看法基礎上所形成的對國家、社會、民族和人類(個體)的價值取向。
(一)曆史學科的知識
人們對“知識”的理解一般層麵上為“認識”或“了解”某件事情。維基百科對“知識”的表述是這樣的:知識是對某個主題確信的認識,並且這些認識擁有潛在的能力為特定目的而使用,意指透過經驗或聯想,而能夠熟悉進而了解某件事情。這種事實或狀態就稱為知識,其包括認識或了解某種科學、藝術或技巧。此外,亦指透過研究、調查、觀察或經驗而獲得的一整套知識或一係列資訊。對維基百科的定義我們可以提煉出以下關於“知識”的關鍵信息:(1)“確信的認識”,經過經驗或檢驗;那些沒經過檢驗的不是人們確信的認識不能算知識;(2)“這些認識擁有潛在的能力並為特定的目的而使用”,具有潛在的能力和價值取向的認識才能算知識。(3)認識或了解某件事情、科學、藝術或技巧;(4)“透過研究、調查、觀察或經驗而獲得的一整套知識或一係列資訊”,這裏強調的是“一整套”或“一係列”資訊。維基百科關於知識的定義分析的四個方麵應該是一個整體,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