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是什麽呢?它與自由的關係又是怎樣的?這是個形而上的理論問題。我用一則這樣的小寓言故事來闡述:一隻風箏迎風自由飛翔,可它還不滿足。它想:要是沒有線的束縛,我可以飛得更高、更遠。於是它總是試圖擺脫線的束縛,搖頭擺尾地說:“誰能幫助我獲得自由啊!”大風自告奮勇地說:“我來!”於是大風施展看家本領,刮得天昏地暗。“哢嚓”一聲,線斷了。風箏得意忘形,可是沒想到在空中翻了幾個跟頭便摔落在地上,摔得個粉身碎骨。
那麽,這則寓言到底要告訴人們什麽道理呢?其實道理很簡單:風箏離不開線,受到線的約束,線是保證風箏自由順利飛翔必不可少的條件,它們既互相製約又互相聯係;脫離線約束的風箏,最終會自取滅亡;一味地追求自由,換來的將是永遠的不自由。
從《脫線的風箏》這則故事中,我們不難看出,“規則”即規矩,就是約束,就是紀律,就是行為處事的規範。它限製於人,約束於人,將人引領到正確的生活路線。
那麽,什麽又是“自由”呢?從心理學上講,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情。由這個概念我們可以得出,人應該都是自由的,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願,從這個意義上,人是永遠自由的。但是從人的行動上來講,有些行為必須符合公共環境下的要求。比如:乘坐公交車時,你必須排隊等待;在十字路口的紅燈前,你必須靜候。在這些公共的環境中,人們必須遵守一些公共的規則,而這些公共的規則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都有自由。由此可見,規則的製定,就是要從根本上保障最大多數人的利益。
上述內容體現出自由和規則是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相互促進的。就像風箏與線的關係一樣,風箏沒有線的束縛是不能自由飛翔的,所以沒有約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必須在規則所允許的範圍內“活動”,違反了規則,也就脫離了人的生活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