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學生,首先要建立和諧、民主、平等的師生關係,尊重學生的人格,尊重學生的感情,保護學生的自尊心。
苗苗是一位可憐的小姑娘。她在兩歲時,母親因車禍去世了,同行的父親也因此造成肢體的殘疾,生活不能自理。這個人見人憐的孩子一直由年邁的姥姥照顧著。
我剛接班時,了解了她失去母親的情況後,為她悲慘的身世感到唏噓不已。每周五姥姥接她時總是握著老師的手,懇切地說:“拜托了!”她的大姨也再三叮囑我,對孩子要多關照。麵對著殷殷囑托,我暗下決心一定要照顧好這個可憐的孩子。
經過一段時間觀察,我發現她上課時總是把胖嘟嘟的臉藏在書後,提不起精神來,更甭提回答問題了。每次的作業很淩亂,錯題多。平時的測驗成績也很不理想。生活上缺乏條理性,還經常從座位裏掉出用完的餐巾紙。很少看到她的笑容。這一切真是看在眼裏,急在心上。俗話說:沒媽的孩子像棵草。她多麽需要老師的關愛呀!為此,每到節假日時,姥姥會送給苗苗新衣服與書籍。業餘時間,我會為她補課。全班的同學也在生活上關心她,幫助她。午餐時,把她喜歡的菜多分給她一些;與同學發生矛盾時大家總讓著她。宿舍的內務也幫著她整理。可時隔不久,生活老師向我反映:在宿舍,苗苗自己的事情經常讓同學幫著幹。再回想到學習上:記得有一次,她的作業本中的一道題空著沒有寫,問她原因,她卻不以為然地說同學忙著其他事情忘記告訴她了。看來,她把我們的好心幫助已當作了理所當然。聽她姥姥說:她在家裏也是這樣:家務活不讓她做;犯了錯誤,家人不舍得,更不敢批評她,如果批評後,她就會躲在一個角落默默地流淚。看到她可憐的樣子,家人更是不忍心說這個沒媽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