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教師的道德主要靠自我修養來保證,而且在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主要強調“義務感”“道德良心”在教師道德養成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在師德建設過程中錯誤地處理了他律與自律在個體道德養成中的關係。事實上,在目前師德失範頻頻、外界環境**和負麵影響嚴重的情況下,個體自律的有限性不斷暴露出來,僅靠“自律”是難以完全解決問題的,需要加強具有很好的適切性的師德規範建設,彌補“自律”的局限。另一方麵,師德規範建設也是師德建設的重要環節。具體分析,第一,師德規範建設是師德建設的出發點。在個體自律意識逐漸淡薄的今天,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必須走依靠外在的一係列道德規範來約束和規範教師行為的道路。因此,有關教師職業道德的一係列規範和製度建設就成為了師德建設的前提。隻有製度、規範健全了,師德建設諸環節的進展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第二,師德規範建設是師德建設的手段。師德建設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教師個體職業道德修養、提升教師集體的職業形象。因此,每個教師個人的道德品質、專業素質、思想境界是師德建設始終關注的重點,而師德規範隻是教師集體提升職業形象的工具,是教師個體達成高層次專業倫理生活,提高自身道德品質、專業素質以及思想境界的手段。師德規範建設即是對工具和手段的完善。第三,師德規範建設所描繪的藍圖是師德建設的歸宿。一個合理的、完整的師德規範是對教師個體、教師集體主要的教育活動包括在道德理想、道德原則和道德規則等規範層次上的要求與期望,是師德建設和教師個體發展所孜孜追求的目標。由此可知,教師職業道德專業化發展需要師德規範建設的專業化推動。因此,基於對中國大陸師德規範文本的分析,我們認為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麵探尋中國大陸師德規範建設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