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向新師德

四、關於師德崇高性與底線師德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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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人們很少對傳統師德發展的路徑產生過質疑,也十分認同傳統師德所包含的各個層麵的內容。但是最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和社會進一步加大對教育事業的推進力度以及時代環境的巨大變化,人們逐漸對教師職業道德的內容、評價標準等產生了困惑和質疑。不少學者開始呼籲師德建設應當從強調師德的崇高性轉向探討底線師德的邊界及內容。如,有學者提出教師職業道德隻是一種底線道德,主張關注教師職業道德的普適性和低調性,認為教師職業道德隻需要起碼的規範要求來確保教師教育行為的道德性。[1]這種觀點逐漸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響應。那麽,究竟應當如何看待師德的崇高性和底線師德呢?在2001年9月25日頒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指出:“堅持把先進性要求與廣泛性要求結合起來。”這一指導思想與師德發展的思路高度一致,我們也將在這一總體思路下去理解和把握師德的崇高性與底線師德的關係。師德發展的曆史和經驗均證明,師德發展需要兼顧底線要求和高層次需要,師德體係需要平衡“崇高”與“底線”兩個價值層麵。目前,人們在理論研究中對“崇高師德與底線師德應當合理共存”這一觀點已達成基本共識,同時也在實踐工作中有意識地自覺兼顧師德的崇高性和底線師德兩個方麵。當前的師德發展所麵臨的主要問題是,人們在對師德崇高性和底線師德的現實動態把握中遇到了新的狀況。

(一)對師德崇高性的把握

在人類道德史上,教師職業道德往往處於當時社會道德的最高水準上,代表著社會成員道德涵養的最高層次。在世人看來,教師應該去追求而且應該是德行完美的人。這也就是說,人們常常標榜和追求師德的崇高性。崇高的教師職業道德曾激勵了無數的教師選擇、從事教育這個“太陽底下最光輝的事業”。師德發展和師德建設離不開師德的崇高性,教師職業道德需要高層次需求,“教育工作者承擔了維護最高道德標準的責任”[2]。但目前在師德崇高性問題上存在著“抽象”和“不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