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堅持依法治校
專業標準
堅持依法治校,自覺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標準解讀
堅持依法治校,不僅意味著校長運用法規政策治理學校,更強調在學校管理過程中體現法治精神。也就是說,校長要把“法”作為管理學校的依據和最高權威,做到客觀公正、秉公執法,營造學校良好法製環境,實現依法育人。
學校診斷
學校這樣做合法嗎?
楊先生的孩子在某小學上學。學校每天8點上課,要求學生必須在7點50分前到校,遲到一次罰款10元。某日,楊先生把孩子送到學校時不巧剛過7點50分,結果孩子被學校處以10元罰款。楊先生對此感到非常氣憤,他認為學校無權對學生罰款。
孫先生的孩子小峰上初二,染上了抽煙的惡習,經常在課間到學校廁所內抽煙。按照小峰所在學校的規定,學生在校內抽煙,發現一次罰款20元,小峰已被學校罰款兩次。
“學校對學生罰款,這些收入最終進了誰的口袋?”家長對學校做法頗有質疑。如果學校把罰款當作一種變相的創收手段,又怎能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學校的職責是教育學生,而不是以罰代教。況且,學生沒有收入來源,學校以罰代教最終罰的不是學生而是家長。如果一些被罰款的學生害怕被父母知道,又沒錢交罰款,就會想別的辦法弄錢,如此一來,反而可能害了學生。但一些老師卻認為,老師教育學生時不能打,不能罵,不能體罰,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批判。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在被批評教育之後仍然會再犯相似的錯誤,所以適當的經濟處罰能在一定程度上遏製這些孩子的叛逆心理。
學校對違反校規的學生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這種以罰代教的方式是否能真正起到教育學生的目的?這樣做是否合法?請談談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