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和諧”校園的建設應著眼於防控各種危險的出現,把各種危險的發生控製在最低限度或是不發生任何危險、事故。它有利於為師生營造一個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和成長環境,更好地實現組織管理和發展的目標。
(一)校園安全工作分類及特征
學校安全工作是指為防止和控製各種危險的發生或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損失而采取的決策、組織、協調、整治和防範、救助等活動。造成校園安全事件的原因多種多樣,“既有客觀條件的限製,也有人們認識上的主觀局限;既有宏觀體製上的問題,也有具體操作上的漏洞;既有難以抗拒的突**況,也有完全可以避免的人為事故。”[1]
1.校園安全工作分類
(1)不法侵害。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會導致利益分配失衡,產生一些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引起各種各樣的糾紛。如果這些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化解,極可能引發對抗社會的行為。而一些人會選擇最弱勢群體——學生作為發泄的對象,這種校園惡性案件往往引發巨大的不良社會影響,更為重要的是,此類事件擾亂正常學校的教學秩序,給學校發展帶來巨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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