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實行的是校長負責製,嚴格意義上說,民主管理是校長負責製的重要組成部分。校長負責製是校長對學校一切事務所應具有的權利與義務。但校長負責製與民主管理並不是相衝突的,校長負責製並不簡單地等同於校長一人說了算。雖然校長把握著對學校管理的決策權、人事權、財務權等權力,但校長的作用在於對學校重大事務的決斷力和領導力,校長在做出學校重大事務的決定之前也要充分聽取教職工與學生的意見,這種決斷力與領導力是建立在充分發揮民主的基礎之上的。民主管理與校長負責製是並行不悖的,兩者是相互依存、互相促進的關係。在學校管理中,校長要善於授權,而不是讓權力握在個人手中。一方麵,民主管理有助於校長決策的科學化,提升校長的威信,從而進一步鞏固校長負責製的實施。另一方麵,校長負責製需要民主管理提供重要的機製保障,通過對學校重大事務的集體商議,調動全體師生參與學校管理的行為,能夠進一步地促進全體師生民主參與的範圍和程度。